为进一步厚植区域文化产业创新创业生态,加速推进新媒体领域产才融合,引导高校专业人才向产业一线集聚,拟面向全省重点高校举办微短剧剧本创作大赛,广泛征集优秀剧本创意、发掘优秀编剧人才,评选一批兼具思想性、艺术性和传播力的微短剧作品,推动区域微短剧产业精品化高质量发展。具体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主题
围绕“文化传承、乡村振兴、青春奋斗、城市烟火、现代职 场、古装穿越、未来科技”等主题,设置征集赛道,在题材、类 型、风格等方面精准定位,紧密契合市场需求和观众期待,打造能够落地转化的市场化、专业性作品。
二、征集时间
2025 年 10 月—11 月14日
三、组织机构
指导单位:山东省广播电视局
主办单位:山东省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业协会、中共青岛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青岛市文化和旅游局、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
承办单位: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、 青岛市市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青岛中央商务区管委会、青岛融汇财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
赞助单位:青岛市微短剧协会、青岛古麦嘉禾科技有限公司、 青岛全诚时代影视科技有限公司、北京市东卫(济南)律师事务所
四、参赛对象
文学与历史文化学院全体学生
五、参赛作品要求
1.作品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弘扬主旋律、传递正能量,拒绝低俗、庸俗、媚俗的内容,不得含有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;
2.参赛作品须为原创或 IP 改编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, 且未在任何媒体平台公开发表、拍摄或播出;
3.“竖屏短剧”单集时长应在 3 分钟左右,“横屏短剧”单集时长应在 10 分钟左右,原则上可改编拍摄不少于 20 集,需提交完整故事大纲(3000—5000 字)、人物小传和前 3 集剧本,或提交完整剧本。
六、活动安排
(一)高校宣讲即日起至 11 月中旬,大赛组委会联合各参赛高校,在校园内开展宣讲会,介绍大赛规则、流程及奖项设置。由各高校自主组织本校范围内的大赛宣传报名与选拔工作。
(二)公益讲堂11 月上旬,针对所有参赛者及感兴趣的创作者,开展“线上+线下”相结合的公益指导,助力提升创作质量。
1.线上公益培训:通过线上直播形式,讲授剧本创作基础、 故事架构、人物塑造等通用课程;
2.线下专业指导:邀请高校、企业知名导师和专业律师,针对剧本主题、叙事逻辑、全作品版权维权等内容进行分组指导。
(三)作品征集11 月中旬,由大赛组委会联合评审团(高校专家、企业从业者、行业编剧组织等)负责接收各高校推荐的优秀作品。各高校按照大赛要求统一提交本校晋级作品及相关资料。
(四)初赛11 月下旬,由大赛组委会组织省赛评审团对参赛作品进行初审,筛选出入围作品,公布省赛初审晋级名单,确定终审作品。
(五)创作提升营12 月上旬,由大赛组委会成立专业导师团,以“一对一”的形式,指导参赛选手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提升,形成剧本终稿。
(六)决赛12 月下旬,由专业评委对剧本终稿进行综合评审,公布最终获奖名单。
(七)作品发布获奖作品将推荐给相关影视制作机构进行拍摄制作,推动优秀剧本孵化与推广。
七、奖项设置
大赛拟评选优秀编剧人才 40 人、优秀微短剧剧本 40 部,具体奖项设置如下:
(一)大赛奖励
一等奖:共 3 名,奖金各 5000 元,颁发荣誉证书;
二等奖:共 10 名,奖金各 3000 元,颁发荣誉证书;
三等奖:共 15 名,奖金各 1000 元,颁发荣誉证书;
优秀奖:共 12 名,颁发荣誉证书。
(二)就业支持
获奖剧本创作者可获得微短剧领域头部企业签约就业机会, 并提供剧本培训及约稿合作。
(三)创作支持
参赛剧本达到平台征稿要求,可额外获得 20000—50000 元 剧本创作奖金;创作者可参与剧本收益分成,获取项目长期收益。
(四)荣誉激励
举办大赛颁奖仪式,向优秀作品创作者颁发荣誉证书,获奖作品可直接纳入所在院校优秀毕业设计推荐范围。
八、投稿方式
参赛者需将以下材料发送至大赛指定邮箱:
1.故事大纲、人物小传和前三集剧本合并为一份 PDF 文件 (以附件形式传至指定邮箱),邮件标题格式统一为“作品名称+所在高校名称+主创联系人姓名+联系方式”;
2.《参赛报名表》;
3.剧本创作者身份证复印件(扫描件或照片)。 大赛指定邮箱:1139523031@qq.com。
九、其他事项
1.投稿作品必须是投稿者本人独立完成的作品,并对其拥有 独立、完整、明确、无争议的著作权,同时要保证作品没有侵犯 他人著作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及其他合法权益;凡投稿者即视同遵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,如参评作品出现雷同抄袭,组委会有权就雷同作品向作者索取创作证明;
2.获奖作品须提供原始文件,如作者不能按时提供原始文 件,或提交的个人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,视为自动放弃获奖资格;
3.组委会对所有获奖作品具有发布、展览、编辑、研究、摄 影、录像、宣传、网络传播和出版权利,参赛者享有署名权;
4.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,概不退稿,凡参赛者报名成功,均视为确认并遵守本通知的各项规定;
5.本次大赛最终解释权归组委会所有。
附件:参赛报名表
中共青岛市市北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
青 岛 中 央 商 务 区 管 委 会
2025 年 10 月 27 日
初审:徐超
复审:焦丽鹃
终审:胡义忠